第340章 我在八零逆袭了

作者: 花拳正雅

  我跟姚虎连着打听了好几个地方才找到王老板,这家伙正和几个人在打麻将呢。开始他还很客气,又是让烟,又是请吃饭,我和姚虎一概不理。他又使出了老招数:叫我们下次再来,说下次一定给钱,我们不答应,非要他这次就给,否则,部队就起诉他。

  王老板一听说要起诉他,立即露出一副无赖相,拍着手大声说道:“好好好,巴不得你们起诉我,现在就去吧,告诉你们,不起诉还好商量,起诉你们一分钱也别想拿到。”

  我们见状,只好无奈地返回团里请示团长,团长早就料到了,说:“实在没办法了,那就起诉吧。”

  我和姚虎再一次来到哈州,因为打官司不是一天两天的事,请了律师之后,我们就在办事处住下来,我时不时朝小林屋子方向看一眼,心里非常想去看看她,但碍于姚虎在跟前,不敢轻举妄动。

  经过我们请的律师详细调查,这才弄清楚,王老板先是与甘肃省的一个建筑队签定了建筑承包协议,条件是全额垫资,并预先支付十五万元的保证金,建筑队也是急于揽到工程,就满口答应了他的要求,而王老板就用这十五万元保证金支付了部队第一年的土地租金。

  待建筑队把宾馆建起来以后,他又是赖着不付款,幻想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法,一边经营一边还帐。可是,宾馆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多人来住,因为离北山口和鸣沙山太近,多数旅行者都是从哈州市过来玩的人,当天来当天就回去,就是少数远方的想多玩两天,也都住到北山口或鸣沙山去了。

  建筑队因为收不到基建款,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已经将宾馆的产权判给了建筑队,王老板手里就没有任何可供部队强制执行的财产了。

  律师告诉我们,要想维护部队的利益,我们需要打两场官司,一场是与王老板之间,这属于经济纠纷,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原来的诉求,王老板显然无力偿付,但我们可以以他违约在先为由,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约。

  第二场官司是和建筑老板之间,这属于财产纠纷,与王老板解除合约之后,这座宾馆就属于违章建筑,我们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强制拆除。

  不用多说都很清楚了,这两场官司打下来,损失最大的肯定是建筑老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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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律师递给我们的判决书复印件上,我看建筑队一方的法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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